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120吨塑料垫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城东新区鹤城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4楼
邮 编:4180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9月5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20吨塑料垫片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鹤城区高新技术孵化园第 2#厂房第四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怀 化 市 鹤 城 区 高 新 技 术 孵 化 园 第 2# 厂 房 第 四层建设年产120吨塑料垫片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3000m2,总建筑面积约3000m2。项目设两条生产线,一条生产线主要生产石墨尼龙垫片及PA6塑料垫片,位于挤出车间;另外一条生产线进行其他塑料垫片的生产,生产线位于冲床区。项目包括生产区、存储区、办公区及供排水区以及配套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破碎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厂房封闭无组织逸散,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活性炭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产生的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全部为蒸发损失;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入坨院溪。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均安置于生产车间内。噪声源强一般在70~95dB(A)左右。通过采取封闭、隔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的标准。 4、固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挤出和分切边角料以及不合格产品,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和喷淋塔废液等, 经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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