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内部监督管理要求,现就“2023年度怀化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现场调查及报告编制服务”补充网上公开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项目内容
******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4〕31号)文件要求,各市州生态环境局需开展县级及以上和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评估工作。今年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对13个县市区14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52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评估矢量数据技术复核工作、现场抽查评估和湖南省饮用水信息管理平台相关数据审核工作,调查核实水源保护区的标识标牌设立、隔离防护、环境问题、重点整治内容等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形成《2023年度怀化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15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公司注册年限二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
3.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近3年来有涉水环境调查、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和GIS数据处理整合等相关工作业绩。
四、响应时间、地点
(一)报名、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8:00,逾期不受理。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五、响应文件组成
1. 报价单(加盖公章)。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2******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5.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规定,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提供截图。
6. 近3年来涉水环境调查和GIS数据处理整合等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为一式一份,必须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应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封面单位名称和密封处加盖公章。
六、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采取同等条件下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以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供应商报价明显偏低且不能说明理由则视为无效报价,从下一名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按照本文件第三点中第4项内容择优确定供应商;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以适当方式,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七、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杨艳
联系电话:******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638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三楼308)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