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市莲城仙女山泉饮用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潭市莲城仙女山泉饮用水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龙安村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3万元,占总投资的1.6%)于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龙安村建设湘潭市莲城仙女山泉饮用水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438m2,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地下水开采和原水生产净化两部分,地下水开采部分包括自建地下取水井2口、原水澄清池1座,原水生产净化部分新建一栋建筑面积6213m2四层生产厂房(包括洁净车间200m2)和430m2办公用房,新建水处理系统1套、6000瓶/h350-800毫升小瓶装生产线一条、600桶/h3-5加仑桶装线一条、600桶/h12-15升装一次性桶装水一条。项目建成后年产饮用水2.2万吨(140万桶桶装水、120万瓶瓶装水)。主要生产设备为:不锈钢泵2台、多介质过滤器1台、活性炭过滤器1台、精密过滤器1台、反渗透主机1台、超滤主机1台、中间水箱1个、原水泵(混合泵)1台、臭氧发生器1台、成品水箱1个、灌装增压泵1台、微孔过滤器1台、灌装机1台、封盖机1台、激光打码机1台、包装机1台、吹瓶机1台、空压机1台、桶架/托盘1批、纯水制备机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地下水32000吨、瓶坯120万个、桶坯14万个、瓶盖120万个、收缩膜0.38吨、石英砂3.6吨、活性炭3.6吨、滤膜12根等。生产工艺为地下水开采→原水澄清→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精密过滤→超滤→反渗透→臭氧消毒→微孔过滤→灌装、封盖→贴标打码→包装入库。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1)按照《湘潭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2024年度湘潭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管理要求,******居民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回用,不外排;径流雨水经新建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处理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和特大、暴雨应对措施,杜绝施工废水(黄泥水)直接排放。(3)合理安************居民,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4)施工产生的废土石用作项目场地边坡建设,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用于场地平整硬化,不能利用的按《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禁随意堆弃,外运渣土车辆须进行必要的加盖、防漏、防尘。(5)项目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经专用车辆运至现场施工使用。(6)项目建成后加强厂区绿化,种植当地常见树种,减少植被损失,依法缴纳有关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用。 2.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废水(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和灌装冲洗废水)通过均质调节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排入幸福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不外排。企业须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并设立明显的标志。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吹瓶有机废气和激光打码烟尘,吹瓶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活性炭处理后经19.6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激光打码烟尘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确保厂界东侧、南侧、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厂界西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膜、废渗透膜一律由厂家回收,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石英砂、废包装瓶(桶)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吹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实验室产生的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地下水保护工作。严格控制开采量,减缓地下水水位下降速率,确保取水范围安全运行;加强地下水水位、水温、水质监测,定期检修取水井水泵、井管;防止地下水下降引发地面均匀沉降和地裂缝产生,定期对地下水动态进行观测。 7.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