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办公楼-食堂钢架玻璃连廊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受湖南省司法厅的委托,对湖南省司法厅办公楼-食堂钢架玻璃连廊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司法厅办公楼-食堂钢架玻璃连廊项目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tppcg(2025)00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252262.29元,最高限价:252262.29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8、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 02月11日起至2025年 02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86号鑫天大厦4楼403室)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86号鑫天大厦4楼403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省司法厅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
联系人:贺三乔
电 话:0731-******
******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86号鑫天大厦4楼403室
联系人:曾志华、卓德金、李仲缘
电 话:0731-******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受湖南省司法厅的委托,对湖南省司法厅办公楼-食堂钢架玻璃连廊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司法厅办公楼-食堂钢架玻璃连廊项目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tppcg(2025)00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包名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楼-食堂钢架玻璃连廊项目 | 1 | 批 | 252262.29 | 252262.29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8、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 02月11日起至2025年 02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86号鑫天大厦4楼403室)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86号鑫天大厦4楼403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省司法厅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
联系人:贺三乔
电 话:0731-******
******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86号鑫天大厦4楼403室
联系人:曾志华、卓德金、李仲缘
电 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