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农村局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洞口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农村局反馈。
联系人:黄小清电话0739-******,******
******农村局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农村局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农村局
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街道、管理区):
为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28号)文件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加快兽医社会化服务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我县兽医领域服务供给方式,推进全县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满足现代养殖业对专业化、组织化兽医服务的迫切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全县兽医社会化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
兽医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破解当前基层动物防疫力量薄弱、解决养殖主体规模不一需求多元的现实要求,是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抓手。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既是落实党的******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的根本要求,又是深化兽医领******街道、管理区)要充分认识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创新思路,积极作为,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突破性发展,全面构建主体多元、项目丰富、服务专业、考核量化、机制灵活的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格局。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强制免疫、监测采样、动物疫情排查处置、协助动物检疫、动物诊疗等兽医重点工作,引导、扶持第三方检测机构、动物诊疗机构、兽医服务人员等市场主体组成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明确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标准,建立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机制,实现兽医社会化服务较快发展。重点结合村级动物防疫体系,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动物防疫等专项资金,******街道、管理区)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街道、管理区)实际,落实好服务清单的确定、防疫人员的推荐、组织实施的方式、考核标准的明确等,总结经验做法,实践兽医社会化服务供给新模式。
(二)坚持需求导向。根据强制免疫、监测采样、动物疫情排查处置等重点工作需求,立足基层兽医防疫检疫服务,积极探索将收集、统计、采样、检测、监测、免疫、检疫、无害化处理等服务内容交给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
(三)坚持市场运作。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是独立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依法从事生产服务等社会需要的经济活动。服务组织要坚持自主经营,市场化运作,加强组织内部业务管理,积极开展******银行等机构的合作机制,强化组织“造血”功能,保障组织健康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多元化的原则,培育以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为主体,其他兽医从业人员和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多元化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充分利用现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动物诊疗机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无害化处理企业等平台,以合作或购买的方式提供相关服务。要根据畜禽养殖量、社会化服务事项、服务半径、工作总量等因素,科学有序的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建立健全购买服务工作机制。要按照“政府主导、部******街道、管理区)依据《全县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基本项目指导清******事务中心组织调查研究,根据畜禽养殖量、服务事项、工******街道、管理区)负责安排、检查、考核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相关要求实施防疫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考核及评价工作的政策指导、抽样检测和监督管理,建立兽医社会化服务领域信用记录和退出机制,对违法失信的服务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惩戒,确保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有序进行、良性发展。
(三)严格规范社会化服务行为。要结合工作实际,参考《全县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指导标准》(附件2),从组织名称、经营范围、工作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配置、服务职能等方面规范指导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要指导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主动适应各层次的动物防疫服务需求,不断增强承接服务项目的能力,依法履行采购合同义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积极推动动物防疫责任落实。要在推动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的过程中,积极宣传畜禽养殖经营者是承担动物防疫责任的主体,改变兽医主管部门“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中小散养户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要从由政府购买服务逐步过渡到由散养户自己购买服务,从“要我防”转变为“我要防”。同时,积极引导中小规模养殖场主动购买疫病防治、检验检测等服务,解决自身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问题。
(五)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要在统筹安排村级防疫员劳务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兽医社会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基础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推进。要用足用好农业领域现有的财政支持政策,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所需资金可从上级对区县转移支付的动物防疫补助等项目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中支出,争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统筹资金投入;对不宜实行政府采购的,积极探索定额补助、以奖代补等其他形式。
(六)强化绩效考核管理。要制定招标竞标、从业规范、绩效考评、奖励惩戒、有序退出等制度,建立服务组织长效管理机制。要细化相关标准和服务合同,明确应标服务机构的资质和所购买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确定服务期限、考核时间、考核标准、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并加强对服务提供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和对服务成果的检查验收。要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标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对由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的公益性事项,制定完善考核机制,按季度或年度开展考核,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完成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相应成立兽医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落实。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有利于兽医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工作指导和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平稳过渡。稳步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做好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基础免疫与社会化服务的有效衔接,确保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做好现有乡镇防疫检疫机构与社会化服务组织业务的有效衔接,指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好头、起好步;强化乡镇监管和协调职能,做好村级防疫员与社会化服务组织平稳融入的有效衔接,确保基层村级防疫队伍稳定。
附件:1.全县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基本项目指导清单
2.全县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指导标准
3.兽医社会化服务五类16项从业指导细则
******农村局
2025年2月日
附件1
洞口县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基本项目
指导清单
为进一步明确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基本内容,特制定本指导清单。
一、防疫服务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包括免疫注射、挂标、填制记录、废弃疫苗瓶等废弃物收集处理工作。
2、犬类狂犬病、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羊痘、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记录填制等工作。
二、收集服务
3、畜禽养殖场户粪污综合收集利用工作。
三、报告服务
4、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
5、协助做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第一时间举报畜牧兽医和动物防疫违法行为。
四、采样服务
6、免疫抗体监测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监测采样。
7、协助做好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测采样。
8、协助做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样。
五、协管服务
9、协助官方兽医做好产地检疫和瘦肉精抽检工作。
10、协助做好养殖户申报的病死畜禽现场勘验、登记、消毒等工作。
11、协助做好无害化收集处理点的病死畜禽现场勘验、信息核查、 登记建档和来往现场人员、车辆及收集点清洗消毒等有关工作。
12、协助做好养殖环节畜禽保险,出险理赔勘验及信息采集上传等保处联动工作。
13、协助做好畜牧兽医各类统计工作。
14、协助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排查工作。
15、协助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排查巡查工作。
16、参与动物疫情核查、处置工作。
附件2
县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指导标准
附件3
兽医社会化服务五类16项从业指导细则
联系人:黄小清电话0739-******,******
******农村局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农村局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农村局
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街道、管理区):
为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28号)文件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加快兽医社会化服务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我县兽医领域服务供给方式,推进全县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满足现代养殖业对专业化、组织化兽医服务的迫切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全县兽医社会化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
兽医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破解当前基层动物防疫力量薄弱、解决养殖主体规模不一需求多元的现实要求,是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抓手。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既是落实党的******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的根本要求,又是深化兽医领******街道、管理区)要充分认识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创新思路,积极作为,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突破性发展,全面构建主体多元、项目丰富、服务专业、考核量化、机制灵活的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格局。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强制免疫、监测采样、动物疫情排查处置、协助动物检疫、动物诊疗等兽医重点工作,引导、扶持第三方检测机构、动物诊疗机构、兽医服务人员等市场主体组成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明确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标准,建立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机制,实现兽医社会化服务较快发展。重点结合村级动物防疫体系,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动物防疫等专项资金,******街道、管理区)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街道、管理区)实际,落实好服务清单的确定、防疫人员的推荐、组织实施的方式、考核标准的明确等,总结经验做法,实践兽医社会化服务供给新模式。
(二)坚持需求导向。根据强制免疫、监测采样、动物疫情排查处置等重点工作需求,立足基层兽医防疫检疫服务,积极探索将收集、统计、采样、检测、监测、免疫、检疫、无害化处理等服务内容交给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
(三)坚持市场运作。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是独立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依法从事生产服务等社会需要的经济活动。服务组织要坚持自主经营,市场化运作,加强组织内部业务管理,积极开展******银行等机构的合作机制,强化组织“造血”功能,保障组织健康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多元化的原则,培育以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为主体,其他兽医从业人员和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多元化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充分利用现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动物诊疗机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无害化处理企业等平台,以合作或购买的方式提供相关服务。要根据畜禽养殖量、社会化服务事项、服务半径、工作总量等因素,科学有序的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建立健全购买服务工作机制。要按照“政府主导、部******街道、管理区)依据《全县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基本项目指导清******事务中心组织调查研究,根据畜禽养殖量、服务事项、工******街道、管理区)负责安排、检查、考核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相关要求实施防疫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考核及评价工作的政策指导、抽样检测和监督管理,建立兽医社会化服务领域信用记录和退出机制,对违法失信的服务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惩戒,确保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有序进行、良性发展。
(三)严格规范社会化服务行为。要结合工作实际,参考《全县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指导标准》(附件2),从组织名称、经营范围、工作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配置、服务职能等方面规范指导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要指导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主动适应各层次的动物防疫服务需求,不断增强承接服务项目的能力,依法履行采购合同义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积极推动动物防疫责任落实。要在推动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的过程中,积极宣传畜禽养殖经营者是承担动物防疫责任的主体,改变兽医主管部门“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中小散养户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要从由政府购买服务逐步过渡到由散养户自己购买服务,从“要我防”转变为“我要防”。同时,积极引导中小规模养殖场主动购买疫病防治、检验检测等服务,解决自身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问题。
(五)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要在统筹安排村级防疫员劳务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兽医社会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基础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推进。要用足用好农业领域现有的财政支持政策,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所需资金可从上级对区县转移支付的动物防疫补助等项目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中支出,争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统筹资金投入;对不宜实行政府采购的,积极探索定额补助、以奖代补等其他形式。
(六)强化绩效考核管理。要制定招标竞标、从业规范、绩效考评、奖励惩戒、有序退出等制度,建立服务组织长效管理机制。要细化相关标准和服务合同,明确应标服务机构的资质和所购买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确定服务期限、考核时间、考核标准、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并加强对服务提供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和对服务成果的检查验收。要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标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对由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的公益性事项,制定完善考核机制,按季度或年度开展考核,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完成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相应成立兽医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落实。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有利于兽医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工作指导和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平稳过渡。稳步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做好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基础免疫与社会化服务的有效衔接,确保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做好现有乡镇防疫检疫机构与社会化服务组织业务的有效衔接,指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好头、起好步;强化乡镇监管和协调职能,做好村级防疫员与社会化服务组织平稳融入的有效衔接,确保基层村级防疫队伍稳定。
附件:1.全县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基本项目指导清单
2.全县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指导标准
3.兽医社会化服务五类16项从业指导细则
******农村局
2025年2月日
附件1
洞口县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基本项目
指导清单
为进一步明确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基本内容,特制定本指导清单。
一、防疫服务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包括免疫注射、挂标、填制记录、废弃疫苗瓶等废弃物收集处理工作。
2、犬类狂犬病、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羊痘、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记录填制等工作。
二、收集服务
3、畜禽养殖场户粪污综合收集利用工作。
三、报告服务
4、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
5、协助做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第一时间举报畜牧兽医和动物防疫违法行为。
四、采样服务
6、免疫抗体监测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监测采样。
7、协助做好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测采样。
8、协助做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样。
五、协管服务
9、协助官方兽医做好产地检疫和瘦肉精抽检工作。
10、协助做好养殖户申报的病死畜禽现场勘验、登记、消毒等工作。
11、协助做好无害化收集处理点的病死畜禽现场勘验、信息核查、 登记建档和来往现场人员、车辆及收集点清洗消毒等有关工作。
12、协助做好养殖环节畜禽保险,出险理赔勘验及信息采集上传等保处联动工作。
13、协助做好畜牧兽医各类统计工作。
14、协助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排查工作。
15、协助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排查巡查工作。
16、参与动物疫情核查、处置工作。
附件2
县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指导标准
分类 | 序号 | 建设内容 |
一、组织资质 | 1 | ******有限责任公司性质。 |
2 |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 |
二、名称和 经营范围 | 3 | ******有限公司”。 |
4 | 至少有“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危险废物经营”“动物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处理”等与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相一致的经营范围。 | |
三、办公场所 | 5 | ******街道办或其直属单位无偿提供的,需提交书面证明。 |
6 | 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 |
7 | 工作场所位置以靠近乡镇畜牧兽医机构为宜。 | |
8 | ******街道办或其直属单位无偿提供的,保持墙体整洁。 | |
9 | 办公室配备空调、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值班室配备空调、床铺等配套物品;药物室配备药物储放和疫苗储存等设施。 | |
四、设施设备 | 10 | 配齐疫苗使用、保管冷藏设备。每个协管员至少配备一个冷藏箱;冰箱至少一台或冰柜至少两台;冰袋若干。 |
11 | 配备注射器械、清洗消毒等设备。 | |
12 | 配有血样采集仪器、防护用品等设备。配备试管架、采样箱、口罩、手套、脚套、酒精、棉球、胶布、记号笔、保定器等。 | |
五、人员配置 | 13 | 工作人数能够满足服务需要,根据服务区域大小、畜禽养殖量多少、交通状况、环境条件等因素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原则上6-10人不等。 |
14 | 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具备畜牧兽医或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等专业职业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从事动物诊疗连续10年以上;或取得乡村兽医资格;或具有技术员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连续 10年从业工作相关证明,乡村兽医资格证书。 | |
15 | 身体健康,提供企业用工健康结论。 | |
16 | 自愿为动物防疫服务,具有不怕苦、不怕累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提供各职员承诺书。 | |
17 | 工作人员应配备统一工作服。 | |
六、报酬和 待遇 | 18 | 工资发放有配套的考核与激励机制。 |
19 | ******银行卡。 | |
20 | 建立社会保险缴纳机制。 | |
七、规章制度 | 21 | 制定公司章程、考核、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废弃物回收管理、防疫物资管理等工作制度并上墙。 |
兽医社会化服务五类16项从业指导细则
服务 类别 | 服务种类 | 小类 | 具体标准 |
防疫类服务 | (—)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包括免疫注射、挂标、填制记录、废弃疫苗瓶等废弃物收集处理工作。 (二)负责犬类狂犬病、猪链球菌、羊痘、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记录填制等工作。 注:(一)(二)中,强制免疫疫苗注射、牲畜挂标、免疫记录填写、废弃物回收“四同步”。 | 强制免疫疫苗注射 | ******街道)畜牧兽医机构。 |
2.应免尽免。按时保质完成服务范围内的各类动物疫病免疫注射,疫苗储运、使用符合规定,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 | |||
3.免疫合格率。各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 | |||
牲畜挂标 | 首免的猪牛羊等畜类,应加挂耳标,挂标率达100%。 | ||
免疫记录填写 | 1.防疫人员每次免疫后,应及时填写免疫记录,字体工整、清晰,内容填写完整 、规范。 | ||
2.每轮强制免疫结束后,防疫人员应统计本人服务范围内的畜禽免疫数,计算应免密度,与填好的各畜禽散户免疫记录一起上交公司。公司每轮集中免疫结束应统计好辖区内的应免数,并计算好应免密度。每轮免疫结束后免疫档案由公司保管、备查考核。下一轮免疫前再发放给每一个防疫人员使用。 | |||
废弃物回收 | 1.防疫人员应将免疫注射过程中产生的疫苗瓶等废弃物品进行收集,带回公司分类保存,并做好回收登记。公司定期将收集到的免疫废弃物上交县区畜牧兽医站。 | ||
2.防疫物资管理。公司应对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落实专人、专账管理,进出库台账齐全,信息填写全面、规范;疫苗应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条件进行保管,确保疫苗使用安全、有效。 | |||
收集类服务 | (三)畜禽养殖场户粪污综合收集利用工作。 | 组织实施畜禽养殖粪污收集转运 | 及时收集、转运畜禽养殖粪污,指导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正常运行。 |
指导推动粪污 还田利用 | 指导服务畜禽养殖粪污循环利用工作。 | ||
指导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记录 | 指导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转运、利用等记录。 | ||
报告类服务 | (四)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 | 上报公司 | 协管员发现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的,或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死亡的,立即报告公司。 |
公司上报 | ******街道)畜牧兽医机构。 | ||
(五)协助做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第一时间举报畜牧兽医和动物防疫违法行为。 | 协助宣传 | 及时向服务对象宣传动物防疫、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确保服务区域内服务对象对日常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动物防疫、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基本了解和知晓,至少让服务对象知晓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和畜禽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活动中禁止性事项。 | |
做好举报 | 发现违反动物防疫、畜牧兽医法律法规行为,立即向所在地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 ||
采样类服务 | (六)负责免疫抗体监测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监测采样。 | 采集样品 | 按要求及时完成采样任务,样品真实、量足、无重样,不出现溶血、冻坏等不合格样品。 |
样品编号 | 按要求编号,样品编号与采样单一致,字体工整、清晰。 | ||
填写采样单 | 按要求填写内容,无缺项、漏项。字体工整、清晰。 | ||
运送样品 | 严格按照送样要求及时送样。样品无泄漏、无丢失、无破损,并按编号排放整齐。 | ||
(七)协助做好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测。 | 协助监测 | 按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国家、省、市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例行、专项等监测抽样。 | |
瘦肉精 | 按相关要求,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工作,做好登记工作。 | ||
(八)协助做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样。 | 协助监测 | 按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国家、省、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专项等监测抽样。 | |
协管类服务 | (九)协助官方兽医做好产地检疫和瘦肉精抽检工作。 | 养殖场(户)信息维护更新 | 如实提供辖区内养殖场(户)存栏明细数据,确保不漏报,错报。 |
资料留存 | 官方兽医现场检查时,协助官方兽医查验资料,留存视频或照片(要求:带有时间、地点标记,内容包括检疫现场标志物,如养殖场户门票号等,养殖场有关人员、生猪耳标号抽查情况、瘦肉精检测情况等),照片视频真实清晰,格式规范,符合要求。 | ||
清洗消毒 | 指导养殖场(户)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并如实登记清洗消毒记录,确保信息真实,内容完整,形式规范。 | ||
信息报送 | 发现畜禽出现批量死亡的,及时报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十)协助做好养殖户申报的病死畜禽现场勘验、登记、消毒等工作。 | 养殖场(户)申报 | 协助养殖场(户)在保处联动系统中进行病死畜禽申报。 | |
勘验照片拍摄 | 现场勘验时,协助官方兽医将病死畜禽按勘验拍照要求排放整齐并拍照,照片真实清晰,格式规范,符合要求。 | ||
信息登记录入 | 及时登记录入病死畜禽核查、勘验、转运、交接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内容完整,形式规范。 | ||
清洗消毒 | 完成勘验收集工作后,及时对相关场地和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消毒,并如实登记清洗消毒记录,确保信息真实,内容完整,形式规范。 | ||
信息报送 | 发现畜禽出现批量死亡的,及时报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十一)协助做好无害化收集处理点的病死畜禽现场勘验、信息核查、登记建档和来往现场人员、车辆及收集点清洗消毒等有关工作。 | 勘验照片拍摄 | 现场勘验时,协助官方兽医将病死畜禽按勘验拍照要求排放整齐并拍照,照片真实清晰,格式规范,符合要求。 | |
信息登记录入 | 及时登记录入病死畜禽核查、勘验、转运、交接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内容完整,形式规范。 | ||
清洗消毒 | 完成勘验收集工作后,对相关场地和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消毒,并如实登记清洗消毒记录,确保信息真实,内容完整,形式规范。 | ||
协管类服务 | 信息报送 | 发现病死畜禽呈现异样状态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及时报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十二)协助做好养殖环节畜禽保险、出险理赔勘验及信息采集上传等保处联动工作。 | 养殖场(户)申报 | 协助养殖场(户)在保处联动系统中进行申报。 | |
照片拍摄 | 协助收集点做好病死畜禽勘验、出入库拍照记录,照片真实清晰,格式规范,符合要求。 | ||
信息登记录入 | 及时登记录入病死畜禽核查、勘验、转运、交接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内容完整,形式规范。 | ||
(十三)协助做好畜牧兽医各类统计工作。 | 兽医报表 | 协助乡镇畜牧兽医机构做好春(夏、秋)季三大防疫免疫周报、防疫月报、消毒灭源、三灭等各类兽医报表的基础数据摸底、统计和上报等工作,报表及时,数据真实。 | |
畜牧统计报表 | 协助乡镇畜牧兽医机构做好畜牧统计报表,如实填写畜禽养殖场数、畜禽存栏量、出栏量等数据。 | ||
疫病报表 | 协助乡镇畜牧兽医机构做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发生情况的摸排、统计等工作,并及时填写疫情月报表。 | ||
(十四)协助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排查工作。 | 疫病排查 | 协助乡镇畜牧兽医机构做好服务范围内的养猪场户的猪只健康、诊疗、死亡、无害化处理、调运等情况的排查、摸底和登记等工作。 | |
(十五)协助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排查巡查工作。 | 粪污资源化利用排查巡查 | 协助乡镇畜牧兽医机构做好服务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排查巡查。 | |
(十六)参与动物疫情核查、处置工作。 | 举报疫情核查 | 服务区域内有举报疫情的,按规定时间积极、主动、实事求是配合做好核查。 | |
疫情应急处置 | ******居民宣传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知识,协助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告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