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4年10月25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无卤阻燃材料及功能母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委员会二楼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5万吨无卤阻燃材料及功能母粒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31#标准厂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1237.84万元,租赁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31#标准厂房进行年产1.5万吨无卤阻燃材料及功能母粒项目建设,项目年产焦磷酸哌嗪5000吨、无卤阻燃剂3750吨、功能阻燃母粒625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挤出冷却废水、化验废水送至******有限公司厂区,依托丰联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松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松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1)粉碎、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烟道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粉碎系统、泵等生产设备噪声,噪声级一般在80~85dB(A),对主要噪声源的机器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工程控制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导热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