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张家界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锚定PM2.5年均浓度"每年下降1微克/立方米"的攻坚目标,实现张家界PM2.5年度目标逐年降低,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张家界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永定区南庄坪大庸中路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邮编:427000)。来信请注明"《张家界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6日。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7日
******.张家界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