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湖南省桑植县饮用水源引水工程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批文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8日(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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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张环评许字[2025]1号 | ||
2 | 张环评许字[2025]2号 | ||
3 | 张环评许字[2025]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