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江畔商业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下碧湘街以南、劳动西路以北、东临下碧湘街小区、裕园小区、西临湘江中路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公示期
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
项目概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长沙市级不可移动文物——天符宫。项目主要由5组3~4层的商业及办公楼组成,分别为汝愚街和碧湘天街(1~2#)、天符驿站(3#)、时间画廊(4#)、水晶宫(5#)。汝愚街和碧湘天街位于项目北侧,裕农街和天符宫以北;天符驿站位于裕农街以南,天符宫东侧;水晶宫位于项目最南侧,紧邻劳动西路;时间画廊位于地块中部,天符驿站和水晶宫之间。项目业态为商业(含餐饮)和办公。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①餐饮废气:餐饮的场所预留烟道,厨房炉罩上方安装带过滤装置的不锈钢排风罩,负压送风、油烟净化器等油烟净化措施(排风罩和油烟器由入驻商家自行安装)后通过预留烟道排放。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m要求。餐饮业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m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
②柴油发电机尾气:经自带的消声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③停车场汽车尾气:车库进出口和顶板开洞等自然补风口扩散;
④垃圾站房恶臭:垃圾房预留抽风排气管道,将垃圾房产生的臭气抽出至屋顶排放;定期喷洒除臭剂和消毒药水。
2、废水:
①餐饮业含油废水(先在各自厨房进行隔油沉淀)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和其他生活污水一道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
②各产生餐饮废水的入驻商户均应自行加装隔渣措施;且需将餐饮垃圾单独收集交专业单位处理,严禁直排下水道。
3、噪声:
①采用低噪声型设备;备用发电机、通风设备、加压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地下室,并采取基础减振、软连接、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②采用落地中空玻璃并加强其墙体隔声。
4、固废:
①生活垃圾:垃圾房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
②餐厨垃圾:采用有盖的专用容器集中收集保管后,交由有专业单位进行收运和处置(由各商户自行负责处理);
③化粪池污泥:清掏出的污泥及时送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清掏尽量选择在夜间清掏,夜间清运;
④废油脂:隔油池、油烟净化器废油脂及时废油脂交由有专业单位进行收运和处置;
⑤报废的柴油发电机机油和启动废电瓶由供货维修方带走按危险废物要求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办事处205室 ???邮编: 410004
江畔商业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下碧湘街以南、劳动西路以北、东临下碧湘街小区、裕园小区、西临湘江中路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公示期
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
项目概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长沙市级不可移动文物——天符宫。项目主要由5组3~4层的商业及办公楼组成,分别为汝愚街和碧湘天街(1~2#)、天符驿站(3#)、时间画廊(4#)、水晶宫(5#)。汝愚街和碧湘天街位于项目北侧,裕农街和天符宫以北;天符驿站位于裕农街以南,天符宫东侧;水晶宫位于项目最南侧,紧邻劳动西路;时间画廊位于地块中部,天符驿站和水晶宫之间。项目业态为商业(含餐饮)和办公。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①餐饮废气:餐饮的场所预留烟道,厨房炉罩上方安装带过滤装置的不锈钢排风罩,负压送风、油烟净化器等油烟净化措施(排风罩和油烟器由入驻商家自行安装)后通过预留烟道排放。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m要求。餐饮业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m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
②柴油发电机尾气:经自带的消声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③停车场汽车尾气:车库进出口和顶板开洞等自然补风口扩散;
④垃圾站房恶臭:垃圾房预留抽风排气管道,将垃圾房产生的臭气抽出至屋顶排放;定期喷洒除臭剂和消毒药水。
2、废水:
①餐饮业含油废水(先在各自厨房进行隔油沉淀)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和其他生活污水一道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
②各产生餐饮废水的入驻商户均应自行加装隔渣措施;且需将餐饮垃圾单独收集交专业单位处理,严禁直排下水道。
3、噪声:
①采用低噪声型设备;备用发电机、通风设备、加压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地下室,并采取基础减振、软连接、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②采用落地中空玻璃并加强其墙体隔声。
4、固废:
①生活垃圾:垃圾房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
②餐厨垃圾:采用有盖的专用容器集中收集保管后,交由有专业单位进行收运和处置(由各商户自行负责处理);
③化粪池污泥:清掏出的污泥及时送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清掏尽量选择在夜间清掏,夜间清运;
④废油脂:隔油池、油烟净化器废油脂及时废油脂交由有专业单位进行收运和处置;
⑤报废的柴油发电机机油和启动废电瓶由供货维修方带走按危险废物要求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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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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